黃金存摺介紹

  1. 黃金存摺是銀行與客戶之黃金買賣及保管業務,以存摺方式登載,免收保管費,不支付利息。黃金存摺就如同銀行存摺一樣,當客戶買賣黃金時,是以「存摺」來登錄買賣交易紀錄,將實體黃金紙上化,由銀行集中保管黃金,所以黃金存摺是具有百分之百變現性的黃金商品。當客戶需要實體黃金時,可向銀行申請轉換實體黃金並提領。
  2. 與存款帳戶不同的是,存款是依利率計算利息收益,黃金存摺並沒有利率,當然也不會有利息產生。客戶辦理黃金存摺之所以會產生獲利或虧損,完全是來自於買賣黃金的差價。
  3. 黃金存摺投資門檻很低,單筆買賣最低單位僅需一公克(以新臺幣購買),每一營業日基本掛牌單位之買進和賣出價格,皆於本行各分行營業廳及網站揭示。
  4. 完成開戶後,將發給您黃金存摺以登載黃金買賣、轉帳、轉換黃金現貨投資等交易資料。

開戶手續簡便

自然人身分證
法人\機關團體證明文件
第二身分文件
印鑑與填具印鑑卡
黃金存摺開戶
申請書暨約定書
  1. 自然人、法人及機關團體皆可申請開立黃金存摺帳戶。
  2. 自然人憑身分證\法人及機關團體憑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第二身分文件、印鑑,填具印鑑卡及黃金存摺開戶申請書暨約定書,並繳交開戶手續費辦理。

黃金存摺交易簡介

交易時間
本行每一營業日,自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三十分止。
交易方式
向本行各營業單位(分行)臨櫃辦理。
買入交易
「黃金存摺」最低交易單位為1公克,每次買進黃金存入存摺之黃金數量不得低於1公克,並應為1公克之整倍數增加。
轉帳交易
將本人黃金存摺內的黃金以轉帳的方式移轉至本行其他黃金存摺帳戶內。
回售交易
「黃金存摺」最低交易單位為1公克,每次回售黃金數量不得低於1公克,並應為1公克之整倍數,但將本帳戶餘額全數回售或結清銷戶者,不在此限。
轉換實體黃金 (提領黃金現貨)
轉換實體黃金限本行掛牌之黃金現貨一公斤、五百公克、二百五十公克、一百公克等四種規格。
存戶轉換實體黃金時,應補繳貨款差額,該項差額依轉換當時本行牌告價計算。

風險告知

  1. 黃金存摺屬於黃金買賣及保管業務性質,本行持有十足黃金準備。
  2. 黃金買賣即時交割清算,且流通性佳。客戶無須擔負實體黃金保管風險。
  3. 客戶配合事項及風險告知
    • 客戶辦理黃金存摺業務之前,須先在本行辦理台幣存款開戶,由本行承辦人員依「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認識客戶及評估客戶注意事項」辦理存款開戶身份證明文件之查核、瞭解開戶目的、用途或原因及其它開戶應注意事項。
    • 承辦人員務必告知客戶辦理黃金業務相關風險,並請客戶簽署【黃金存摺開戶申請書暨約定書】確認作業內容與投資風險。
      1. 國際黃金價格有漲有跌,客戶於本帳戶內所進行之黃金買賣交易,可能產生價格收益或投資本金之損失,客戶應自行承擔各有關黃金價格波動、外匯兌換限制及損失等相關交易風險。
      2. 投資性產品有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價格、匯率、政治之風險),亦可能發生本金之損失。
      3. 「黃金存摺」,以非實體黃金形式簿記為限,非為存款帳戶,故本帳戶內不計任何利息。
      4. 「黃金存摺」非屬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之存款保險範圍,不享有存款保險保障。
      5. 有關本產品之詳細內容及相關權益,悉依本行與客戶簽訂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黃金存摺開戶申請書暨約定書」等相關約定為據。
      6. 美國公民、美國居民、有美國永久居留權者或於美國註冊之公司不得投資本產品。
      7. 每次購買黃金至少需達一公克(以新臺幣申購)及其整倍數以上。
警語:
  1. 國際黃金價格及匯率有漲有跌,買賣黃金可能獲利或產生本金損失,其最大可能損失甚至為投資本金之全部,投資人請自行判斷買賣時機並承擔買賣價差風險。
  2. 黃金存摺不計算利息,因國際黃金價格有漲有跌,您的投資可能產生本金收益或損失,請自行判斷投資時機並承擔投資風險。
  3. 黃金存摺非屬存款保險條例規定之標的,不受存款保險保障。